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的委托,對“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財務信息平臺項目(重新招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期為2019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五個工作日。參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投標人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無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本招標項目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編號:FEGD-ZT19217-1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財務信息平臺項目(重新招標)
三、招標項目的性質:公開招標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財務信息平臺項目(重新招標);詳見本項目《用戶需求書》。
采購內容 | 數量 | 服務期(服務要求) | 項目最高限價 |
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財務信息平臺建設服務 |
1 項 | 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 | 人民幣:196萬元 |
4.1 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和服務(詳情請見第四篇《用戶需求書》)。投標人須對子包內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子包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具體服務要求等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戶需求書。
4.2 本項目適用的扶持性政策
4.2.1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4.2.2 《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4.2.3 《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2.4 《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4.2.5 《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五、合格的投標人: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不同的供應商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為參與同一采購項目競爭的供應商:
①彼此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
②彼此的經營者、董事會(或同類管理機構)成員屬于直系親屬或配偶關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投標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這一事項。(自行承諾)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9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憑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負責人)證書副本復印件、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或完稅證明、2019年其中1個月的社保交納證明、其他合格投標人證明資料(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含圖紙清單)售價¥300.00 元(人民幣: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郵寄,相關費用由購買方負責(郵費100元/套)。通過郵寄方式發出的所有資料以郵遞部門送達的時間為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損壞或丟失負責,并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
七、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咨詢。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11樓1107開標室;
九、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9年11月26日14時00分至2019年11月26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十、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評標時間:2019年11月26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十一、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11樓1107開標室;
十二、采購項目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
采購人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平架沙太南路113號鐘老師
采購單位聯系人:鐘老師
聯系電話:020-37198547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先生
電話:020-83642820-842
傳真:020-83642820-804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
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