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罪犯個人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監獄管理局《關于繼續推進罪犯個人購物電商化工作的通知》,確保遴選電商的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監獄管理局擬按相關規定程序為26所省屬監獄選取罪犯個人購物電商化項目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電商報名參加。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廣東省省屬監獄罪犯個人購物采購配送,每月采購資金以罪犯實際采購數量為準。
符合資格條件的電商均可向監獄局報名,每所監獄將選取3家電商合作,確保其中1家為知名電商,合同至2022年8月31日止。
各電商按照商品類別表與監獄協商確定商品(必須為電商自營商品)品種,每個品種提供的品牌不少于3個,電商通過接口平臺,每月1日前提供價目表予監獄下載,監獄工作人員下載后導入獄內罪犯生活管理信息系統,罪犯通過該系統選購所需物品,系統按監區或分監區匯總訂單(非個人明細訂單),監獄工作人員將訂單一鍵導入電商接口平臺生成訂單(庫存數不足的商品也必須要生成訂單,電商對庫存不足的商品及時調補倉),電商在約定時間,把商品以監區或分監區為單位配齊后送至監獄指定位置;監獄組織安全檢查,監區或分監區清點驗收后簽收。電商完成配送后向監獄提供發票,監獄在賬期內完成貨款支付。
二、合作電商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主體業態為“網絡經營”)。
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二)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必須是電子商務平臺的主辦單位,如非電子商務平臺主辦單位,必須與持證主體應為同一法人企業或屬于同一集團公司,并提供持證主體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非授權函);
電子商務平臺必須是面對社會大眾消費的專業銷售平臺(非企業門戶網站),具有在線訂購、支付等功能。必須提供工業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有效備案的截圖,及以下1、2或1、3項證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加蓋電子商務平臺主辦單位公章):
1、電子商務平臺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首次發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前。
2、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且業務種類為“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業務”或“互聯網信息服務”。
3、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業務種類為“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
(三)具有完善的網絡接口平臺,該平臺具有監獄訂單一鍵導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訂單追蹤、電子支付等一系列貿易活動功能。
具體要求詳閱《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罪犯生活信息化管理系統電商對接接口說明》,此功能須在電商資格審核時進行現場系統演示,通過的方可認為符合資格要求。
(四)自有配送團隊,進入監管區的人員及車輛須相對固定。
提供本企業能服務于本項目配送人員,報名前6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社保繳納記錄復印件,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與運輸企業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五)存在關聯關系或同屬一母公司或法人的,僅能由一家企業參與本項目。
(六)電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七)2018、2019年每年銷售額均達1000萬以上,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8、2019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簽名后出具的財務報表年度審計報告(無法出具的,可提供納稅申報表以及財務報表)。
(八)本項目的供貨商品須全部為電商面向社會普通公民銷售的自營商品(提供承諾函),提供的自營商品必須涵蓋《個人購物商品類別表》中的所有類別。
(九)電商的購物網站或購物平臺名稱要包含對應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的軟著名稱或關鍵字。
(十)“知名電商”為《廣州日報數據和數字化研究院發布的2019電商品牌200強排行名單》中排名前5的電商(名稱需一致);“知名電商”需承諾具備向全省所有監獄同時提供供應服務的實力并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三、電商選取形式
每個省屬監獄將選取3家合作電商,其中1家為知名電商。
知名電商必須是入圍《廣州日報數據和數字化研究院發布的2019電商品牌200強排行名單》(附件9)中前5位并符合“合作電商資格要求”的電商;必須承諾具備可同時對全省所有監獄進行供應的能力。26所省屬監獄分AB兩個區,選2家知名電商分別負責AB2個區域,A區的13所監獄包括:茂名、番禺、廣州、省女子、未管所、惠州、陽江、陽春、江門、東莞、揭陽、梅州、河源;B區的13所監獄包括:從化、韶關、樂昌、北江、武江、清遠、英德、四會、肇慶、會城、明康、佛山、高明。
選擇流程如下:
(一)公示采購公告
在監獄管理局、各省屬監獄的內部網站及門戶網站、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bastion53.com/)公示《廣東省省屬監獄罪犯個人購物電商化項目的公告》,公示期為7月3日至7月23日(共20天),當無知名電商報名時,延長公示10天;當表明與某監獄有合作意向的報名電商數不足2家時,延長公示10天;公示期僅能延長1次,即公示期最長為30天,即到8月2日。7月23日將在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bastion53.com/)發布是否延期公告,并告知延期原因。
(二)電商報名
1、電商在公示期內登錄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bastion53.com/)進行網上報名,同時發送報名登記表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到招標代理機構工作郵箱:87247718@qq.com登記;聯系人:曾先生、高小姐(電話:020-83642820-826);
2、提交過報名表的電商在公示期結束后的第1天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遞交時間:公示不延期為7月24日,延期為8月3日,具體時間為09:30至16:30,逾時不予接收;
遞交地點: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辦公樓509室(監獄局地址為: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298號);
其它要求:材料按照資格要求內容自擬,加蓋投標人公章及騎縫章,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僅接受現場遞交報名材料,拒收郵件、快遞,可委托他人代交及參加后續的平臺測試環節,被委托人需出具具有身份證明(粘貼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的授權委托書。
3、本項目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三)資格審查
電商提交報名材料后第2-3天,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將組織專家逐一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并致電已通過資料審核的電商,通知電商派代表到指定地點接受網絡接口平臺測試。通過測試的電商即進入搖珠環節。
(四)分類搖珠
資格審查后即進入搖珠環節。搖珠形式共2輪。第1輪是選取獲得與監獄合作資格的電商(包括確定知名電商和由其它電商組成的電商庫),經過第1輪入圍的電商均能與監獄簽約;第2輪是為各監獄確定合作的具體電商及其排序。
第1輪搖珠由第三方代理公司代理操作,邀請進入到搖珠環節的電商派代表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到現場參加;第2輪由監獄局組織,將增加各省屬監獄派代表到現場見證搖珠結果。
電商代表按到場先后次序選取號碼球投入搖珠機,按搖珠機搖出球的先后次序,對電商排序。
1、“知名電商”的確定:報名電商里有位列《廣州日報數據和數字化研究院發布的2019電商品牌200強排行名單》前5名的,超過2家的,搖珠選出2家,搖出的第1家知名電商負責供應A區所有監獄,搖出的第2家知名電商負責供應B區所有監獄。上述名單內僅有1家報名的,直接由該電商負責所有省屬監獄的供應工作;
(A區監獄包括:茂名、番禺、廣州、省女子、未管所、惠州、陽江、陽春、江門、東莞、揭陽、梅州、河源;B區監獄包括:從化、韶關、樂昌、北江、武江、清遠、英德、四會、肇慶、會城、明康、佛山、高明。)
2、電商庫的形成:在上述“知名電商”搖珠環節里未獲得供應資格的電商進入該環節,與其它通過了資格審查及平臺測試的電商一起進行搖珠,搖珠排序的前10名進入電商庫,獲得供應資格。
3、各監獄合作電商的確定:進入電商庫后,監獄局將在搖珠現場公布進入電商庫的各電商在報名環節選擇的意向合作監獄,并允許電商根據公示情況增加有意向合作的監獄。在第1輪搖珠后的第2天開展第2輪搖珠,在有意向提供供貨服務的電商里,為各監獄搖出2家。
(五)合同簽訂
本項目最終結果將在監獄管理局、各省屬監獄的內部網站及門戶網站、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公示。
監獄與知名電商及第2輪搖珠排序前2位的電商簽訂合同,首期合同至2022年8月31日止。合同內容詳閱《合同書模板》,未盡事宜,監獄可與電商協商增補合同條款。
當知名電商因違反合同被取消供應資格或自行終止合同時,另1知名電商獲得其供應資格,合同期為原電商剩余合同期。
當全部知名電商因違反合同被取消供應資格或自行終止合同時,在第2輪搖珠中未獲得供應資格的電商按順序替補供應資格,合同期為原電商剩余合同期。
當除知名電商以外的合作電商因違反合同被取消供應資格或自行終止合同時,后序電商按順序替補供應資格,合同期為原電商剩余合同期。
(六)各監獄報名的其它電商等于或少于2家情形的處理
1、報名表顯示有意向參與某監獄供應工作的其它電商超過2家(不含2家)時,按計劃開展搖珠排序及簽訂合同;
2、有意向參與某監獄供應工作的其它電商為1-2家時,監獄直接與其簽訂合同;
3、報名表顯示,未有電商有意向參與某監獄供應工作的,可延長公示10天;
4、經第1輪搖珠后,有知名電商參與供應,無其它電商有供應意向時,資格審核、平臺測試過關卻未進入電商庫的電商獲得參與第2輪搖珠的報名資格;
5、通過上述步驟,仍無其它資格審核過關電商報名參與該監獄供應的,由知名電商直接負責該監獄的全部供應。
四、商品選取程序及質量、價格要求
各監獄按《個人購物商品類別表》,劃定各類別商品的價格區間,電商報送其向社會公開銷售,在價格區間內的自營主流商品品種。
因商品生產廠家、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等原因,造成電商無法供貨的,電商在不降低商品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影響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可向監獄提出變更商品品牌或規格。
質量及價格要求如下:
(一)禁止供應含有玻璃、金屬、木器、竹器、陶瓷、繩索、酒精、絕緣物品等危險、違規、違禁品的商品。
(二)商品具備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
(三)商品包裝應完好無破漏,可視的內容物無腐敗霉變或影響使用的變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四)食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限、酸敗、霉變、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食品包裝標簽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規格、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等內容。
(六)有保質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質期的二分之一。
(七)銷售給罪犯的價格應包含產品價格、運輸、裝卸、售后服務、保險、搬運費、稅金等一切費用。
(八)電商提供給監獄的商品價格不得高于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同期向社會公眾銷售價格(秒殺、滿減、特惠等限時限量的活動價格除外)。
五、商品配送及驗收
(一)配送。電商接收監獄訂單,以監區或分監區為單位配齊貨物,一般應于7天內,由自有配送團隊及車輛(建議每臺車除司機外再配至少一名理貨員)配送至監獄指定位置,同時按監區(或分監區)提供貨物匯總清單供簽收使用。
(二)驗收。貨物由監獄按《廣東省監獄罪犯生活物資驗收管理辦法》在商品到貨當天進行安全檢查、雙方清點數量后在貨物匯總清單簽名確認。數量不足的,電商一般須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
除享受電商平臺提供給社會公眾的退貨換權益外,如監獄在驗收后發現商品有質量問題需要退換貨的,由雙方協商退換貨方式,電商一般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換。
(三)質量爭議。雙方對貨物質量有爭議,可將貨物送至具有資質且雙方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若檢測結果合格,檢測費用由監獄支付;若檢測結果不合格,則檢測費用由電商支付,監獄將該批次貨物退貨或要求電商更換為合格貨物。
(四)物資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在收貨后7天內發現質量問題的,除電商有充分證據證明因監獄方保管、使用不善導致質量問題外(監獄需配合電商調查取證),電商需無條件更換該批次該品種商品。
六、貨款支付
電商按監獄需求完成月度供貨后,于次月10日前憑國家正式發票向監獄申請付款,監獄收到申請后在賬期內結清貨款,一般通過轉賬或支票方式支付。
七、電商權利
(一)在經營業務范圍內參加電商采購活動;
(二)有權拒絕監獄及其工作人員提出的不正當要求;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電商義務
(一)完成自有電子商務平臺與監獄罪犯生活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
(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獨立、自主、誠信參與電商采購活動;
(三)按規定與監獄簽訂采購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義務;
(四)為監獄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貨物和優質的售后服務;
(五)工作人員自覺遵守監獄的管理規定;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九、電商管理要求
(一)嚴禁采取向監獄工作人員行賄、給回扣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設立專門的技術團隊及服務團隊,提供客服聯系電話;
(三)必須提供完整、真實的物流信息;
(四)不得擅自取消訂單;
(五)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以及合同約定的地點完成配送服務,不得收取配送費用;
(六)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自監獄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免費退換貨服務;
(七)出現商品或售后服務投訴糾紛的,必須在服務承諾及合同約定范圍內妥善解決;在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商品廠家推諉質量、服務責任時,必須承擔最終責任并提供質量和服務保障;
(八)有下列行為的電商,暫停1個月供應資格:
1、未按規定時間向監獄發送采購價目表的;
2、未按采購計劃時間供貨(提前兩天與監獄協商除外)的;
3、供應的商品品牌、質量等級、規格重量與訂單不符的;
4、訂單(按監獄生活信息系統生成的訂單計算)配送成功率(按月計算)低于95%的;
5、出現欠貨情況,在第2個月仍未補齊前1個月的欠貨的,第3個月暫停其1個月供應資格,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如10月的供貨出現欠貨情形,在11月仍未補齊欠貨,12月即應停止供貨);
(九)有下列行為的電商,暫停2個月供應資格:
1、商品價格高于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同期價格的(秒殺價、特價除外);
2、對貨物檢查把關不嚴,造成現金、繩索、利器等危險品、違禁品流入獄內的;
(十)有下列行為的電商,暫停3個月供應資格:
1、有擅自取消訂單行為的;
2、提供非自營商品的;
(十一)暫停資格的電商,在暫停供應期限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到監獄接受面談,并提交書面整改材料,申請恢復供應資格。
(十二)有下列行為的電商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即:在1所監獄出現以下情形,取消其對所有監獄的合作資格,并且3年內不得再參與本項目。
1、報名成功后又表示不愿意開展合作的(如報名時表示希望參與ABC3所監獄的供應,報名成功后又表示不愿意參與對其中某一所監獄的供應);
2、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入圍電商資格的;
3、有行賄、舞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4、由其他供應商代替開展交易活動的;(原句引自《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交易行為規范》第十八條第二款,之所以未舉例,是考慮到對各種花樣的“代替交易行為”難以窮盡,有情況的,按照誰揭發誰舉證的原則對行為進行界定和處理)
5、工作人員為罪犯傳帶物品、口信、信件,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
6、工作人員為罪犯傳帶違禁品、危險品的;
7、因向監獄供應的商品有質量問題而受到行政處罰的;(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其它種類的商品因質量問題產生事故也因停止供應)
8、出現欠貨情況,在第3個月仍未補齊欠貨的,由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如10月的供貨出現欠貨情形,在12月仍未補齊欠貨);
9、合同期內累計3次被暫停供應資格的。
十、電商考核辦法
每個月通過評價體系模塊來實現對電商的考核。考核指標包括銷量和罪犯滿意度,各占50%。分數形成辦法如下:
(一)銷量
1、指標描述
銷量是通過電商的商品在監獄的購買情況來體現的,是能夠客觀的反映電商質量和罪犯需求滿足度的一種指標。
2、評價數據來源
系統中各電商的商品筆數的銷售量占比。
3、數據來源方式
由系統自動根據完成商品訂單中的商品筆數來計算。
4、計算規則
(1)計算出電商的單個商品的累計銷量(即監獄與電商合作以來,該商品的累計銷量,銷量以完成的訂單中的商品筆數為準)。
(2)將電商的所有商品的銷量進行匯總,計算出該電商的總銷量。
(3)根據一家監獄中的電商數量來計算銷量基礎占比,如果是兩家電商,則銷量基礎占比為50%;如果是三家電商,則銷量基礎占比為33.33%。
(4)電商銷量占比為該電商針對商品總銷量的占比,公式:電商實際銷量占比=電商實際銷量/總銷量。
(5)銷量基礎占比就是每家電商要求達到的銷量占比,沒有達到的電商,將按照銷量基礎占比獲得該指標同等比例的得分;達到了的,該電商的銷量指標得分為該指標的滿分。公式:電商銷量指標得分=銷量指標分值*電商實際銷量占比/銷量基礎占比。
5、舉例說明
行標 | 數據指標 | 電商1 | 電商2 | 電商3 | 備注 |
A | 商品1的累計銷量 | 1000 | 1200 | 900 | |
B | 商品2的累計銷量 | 3000 | 4000 | 4500 | |
C | 商品3的累計銷量 | 5000 | 6000 | 2000 | |
... | ... | ... | ... | ... | |
D | 所有商品累計銷量 | 10000 | 20000 | 13000 | |
E | 銷量基礎占比 | 33.33% | 33.33% | 33.33% | |
F | 實際銷量占比 | 23.26% | 46.51% | 30.23% | |
G | 銷量指標分值 | 50 | 50 | 50 | |
H | 電商銷量指標 最終得分 | 34.89 | 50 | 45.40 | H=F* G/E |
(二)罪犯滿意度
1、指標描述
罪犯滿意度是針對每個商品的維度來設計的,采用星數的方式來進行,從高到底分別是五顆星、四顆星、三顆星、兩顆星、一顆星;由購買過此商品的罪犯直接給星(系統設計為需對上次購物的商品進行完點評后方可進行下一次購買),從而能夠反饋出該商品在各個方面的罪犯滿意情況。
2、評價數據來源
罪犯直接點評。
3、數據來源方式
系統根據罪犯對商品點評的滿意度計算匯總得出。
4、計算規則
(1)計算出一個商品的罪犯滿意度平均值。
(2)計算出電商下所有商品的罪犯滿意度平均值,即為該電商的罪犯滿意度。
(3)根據滿意度滿分5分的原則與罪犯滿意總分的分值,電商的實際罪犯滿意度分值比例,計算出電商在罪犯滿意度這一指標下的得分。公式:電商罪犯滿意度指標得分=罪犯滿意度指標分值*電商實際罪犯滿意度/5。
5、舉例說明
行標 | 數據指標 | 電商1 | 電商2 | 電商3 | 備注 |
A | 商品1平均滿意度 | 4.3星 | 4.5星 | 3.9星 | |
B | 商品2平均滿意度 | 4.5星 | 4.6星 | 4.9星 | |
C | 商品3平均滿意度 | 4.4星 | 4.8星 | 4.1星 | |
... | ... | ... | ... | ... | |
D | 電商實際 罪犯滿意度 | 4.4星 | 4.63星 | 4.3星 | |
E | 罪犯滿意度分值 | 50 | 50 | 50 | |
F | 電商罪犯滿意度指標最終得分 | 44 | 46.3 | 43 | F=E*D/5 |
各監獄每月形成一張各電商分數表,到最后一次供應前形成最終得分,分數為月平均得分數。同時為多個監獄提供商品的,取所服務各監獄的平均分。
省監獄局將于2022年2月劃定分數線,低于分數線的電商,將排除參與下一輪供應的資格。
十一、外來人員進出監管區須知
由于監獄工作的特殊性,電商應認真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監獄的相關管理規定。
(一)外來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假借監獄名義從事有損監獄形象的行為。
(二)外來人員進入監管區應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護,加強自我防范意識;自覺與罪犯劃清界線,防止被罪犯利用。
(三)外來人員進入監管區必須衣著整齊,舉止文明;女士不得衣著暴露。
(四)凡需進入監管區的外來人員必須由合作方開具委派證明和身份證明原件,向獄方提出申請,經核準后辦理相關手續。
(五)外來車輛應憑審批手續并由監獄警察帶領或監獄指定人員駕駛,方可進出監管區大門。
(六)所有進出監管區大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應接受監門警察和監門哨兵的檢查,憑通行證件或經監獄審批的手續,人證相符、手續齊全方可進出監管區大門。
(七)外來人員進出監管區大門必須遵守《廣東省監獄監管區大門管理規定(試行)》。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外來人員通行證》或《外來人員臨時通行證》,由監獄相關部門警察帶入帶出,并接受監門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檢查管理。
(八)外來人員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等可能影響監管安全的物品進入監管區,進入監管區時必須按規定將移動電話等物品保管在貯物箱。
違禁品是指槍支彈藥、通訊設備、現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藥品、軍警制服、便服、假發、反動、淫穢宣傳制品等物品;
危險品是指鈍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性等物品。
(九)外來人員進入監管區大門后,必須將《外來人員通行證》或《外來人員臨時通行證》掛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來人員在監管區內必須遵守監獄的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與罪犯接觸,與罪犯認老鄉、攀親結友;
2、不得為罪犯傳帶、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為罪犯郵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電話;
4、不得在監管區拍照、攝像或錄音;
5、不得在監管區內隨意走動,非經許可不得進入監舍區;
6、不得與罪犯交談業務以外的內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論;
8、不得干涉、干擾監獄對罪犯的執法活動;
9、不得破壞監獄設施;
10、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外來人員嚴禁進入監管區;
11、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監獄工作秘密,或從事其它有礙監管安全的行為。
(十一)外來車輛應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鑰匙,鎖緊車門窗。所有車輛在當天21時前應駛離監管區。
(十二)外來人員若違反《廣東省監獄監管區大門管理規定(試行)》的,監獄將責成電商將其解聘、辭退或調離,嚴禁其再次進入監管區,有違法行為的送司法機關處理,給監獄造成損失的,由電商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1.報名流程圖
2.報名登記表
3.電商對接接口說明
4.電商網絡接口平臺測試流程
5.合同書模板
6.罪犯個人購物商品類別表
7.電商處罰機制與考核辦法
8.應急供應機制
9.廣州日報數據和數字化研究院發布的2019電商品牌
200強排行名單
聯系人:監獄局 陳科,020-83833235;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曾先生、高小姐,020-836428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