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委托,對“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2017年度辦公用品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期為2015年11月 26 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五個工作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投標人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無效)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本招標項目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編號:FEGD-CT15766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2017年度辦公用品采購項目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為確保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日常辦公的需要,避免出現供應不及的風險,現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兩家供應商,負責兩個年度的辦公用品的供應服務。
項目內容 | 類 別 | 數 量 | 服務期限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2016~2017年度辦公用品采購項目 | 貨物類 | 1項 | 2016~2017年度 | 共兩年,第一年¥53萬元,第二年估計為53萬元(按財局批復經費數額為限);第二年存在不確定風險,投標人應當自行評估 |
注:1、每個貨物品種及數量需要根據采購人的實際需要采購,采購人沒有義務確保每個貨物品種的采購數量。
2、投標人應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合格的投標人: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2、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生產/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有所投貨物的經營范圍(以有效的營業執照為準);
3、在廣州市內設有與經營相適應的長期固定的服務機構(以工商局注冊為準);
4、投標人必須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及售后服務能力;
5、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和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
6、本項目不接受招標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公司或法人)存在嚴重違投法、違紀記錄或涉嫌違法違紀被紀檢、檢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或被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注: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中必須對此條款進行承諾,并提供承諾書。不提供承諾書或一旦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投標文件將確定為無效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憑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本招標公告合格投標人條件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并提供復印件的原件報名現場核對)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00 元,售后不退。若郵寄,相關費用由購買方負責(郵費¥100元/套)。通過郵寄方式發出的所有資料以郵遞部門送達的時間為準,招標代理機構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損壞或丟失負責,并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
七、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咨詢。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開標室
九、投標文件遞交時間: 2015年12月16日9時30分 至2015年12月16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十、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評標時間:2015年12月16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十一、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開標室
十二、采購項目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020-38689559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小姐
電話:020-83642820
傳真:020-83642820-804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